小三偷精 求做人恐觸法

2012.11.11

 

小三偷精 求做人恐觸法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supplement/20120828/34468865/applesearch/%E5%B0%8F%E4%B8%89%E5%81%B7%E7%B2%BE%E6%B1%82%E5%81%9A%E4%BA%BA%E6%81%90%E8%A7%B8%E6%B3%95

 

  
為求子竟有小三偷精想做試管嬰兒,圖為資料照與本案無關。

案例
一名年約50歲的婦人,日前到彰化博元婦產科診所要求做人工受孕,並坦言自己是「小三」,「老公」不同意生小孩,她偷「老公」精液,希望做試管嬰兒,藉此向「老公」要錢。醫師蔡鋒博當場告誡黃姓婦人,必須有婚姻關係才能做試管嬰兒,否則違反《人工生殖法》,偷精液也恐涉犯竊盜罪,還會害他被罰款,甚至丟了執照,因此拒絕黃女請求。
報導╱鄧惠珍

專家意見

律師盧志科表示,偷精恐犯竊盜罪,可處5年以下徒刑,若證明外遇關係,可能犯通姦罪。彰化縣衛生局說,醫師若知對方無婚姻關係而執行人工生殖,可依《人工生殖法》處10萬元以上、50萬元以下罰鍰,但對當事人無罰則。 

人工生殖法重點

★受贈者須為不孕的合法夫妻。
★直系血親、直系姻親、四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捐贈精卵。
★捐贈精卵男限20~50歲,女20~40歲,無償且不指定對象。
★不能選擇胚胎性別、不得使用培育逾7天胚胎。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