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還不允許「代孕」

2012.11.19

 

法律還不允許「代孕」,

先天子宮發育不全導致「無經症」,子宮大小僅剩正常1/10,這麼多年「他」只知道她沒月經,卻不知如何幫她?每次提及此事氣氛都變得很不尋常,婚後數年最近「他」常提懷孕的事,小姑與家人也讓她感受到一股壓力,「他」多次提議要一起去檢查,她都婉拒了。如果有一天她真的帶「他」來,我該如何讓「他」知道受孕的事「不簡單」?而求子之路又該怎麼安排?

 

對她而言想生小孩已無關醫學,從前遇到的案例都是未婚還來得及彼此告白並同心面對,如今生米已成炊如何才好?我再次問:現在坦白最壞情況是什麼?她說:「離婚」。後悔未在婚前告知,只因太在意「他」了,然而隨時間拉長反而更難啟齒,這樣的矛盾還能隱瞞多久?「他」真的狠心為此離開她?而婚姻生活一定要有小孩?

當「太太」與「生小孩」無法兼得,男人會如何選?毫不知情下陷入這迷霧,您能接受並一起面對嗎?或許並非所有男人都想要小孩?可她卻遇到愛小孩的男人。

 

懷孕需要三寶:卵子、精子、子宮。若要問哪個最重要?我的答案是:「看人」。對她而言子宮最重要,目前在台灣無卵可「借卵做人」,無精可「借精生子」,唯獨子宮不健康還無法「借腹生子」。

等待「代孕法」前她能做什麼?「凍存卵子」保留一份「希望」,年輕的她只要預存十顆卵子,將來就有機會解凍做人成功,也希望這群隱性朋友能主動爭取自身權益,別讓「代孕法」繼續沈睡。

凍存多少卵子才夠用?依年齡建議如下:

年齡 35歲以下 35~37歲 38歲以上
卵子 10顆 15顆 20顆